甄雪骥的声音非常好听,那是一把极为柔和的嗓子,他看着林开的眼睛。
“我已令你快乐
你也令我痴痴醉
你已在我心
不必再问记着谁”
他唱着,朝林开伸出手去,掌心朝上,修长的手指朝着林开的方向。
林开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梦了。
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,在暖光下看着对方,伸出手是非常具有技巧的表白方式。只要对方对你有一些感觉,就会忍不住伸出手去回握,这是人的本能。伸手代表了邀请,人本能会对这个动作产生回应。人们会对“做我男/女朋友”产生逃避心理,对于“我喜欢你”则容易让人感到不知如何回复,唯有邀请的动作,让人下意识地就要去回应。当人理智上反应过来的时候,往往已经把手放到对方的手心了。
甄雪骥站在林开面前,放下了话筒,手还朝林开伸着,没有放下来。
不知是谁开了原唱,Leslie的声音从音响里倾泻出来。
气氛太暧昧了。
甄雪骥的眼神带着温柔的祈求。
林开的右手动了一下,那几乎是一个准备抬起来的动作。
陈还一呆呆地看着林开。
陈还一,够了——
不要再看了,不要留在这里——
跑,跑出去。
他没法眼睁睁地去看着林开把手放到甄雪骥的手上,他没有办法接受那一幕真的发生在他眼前。
他冲了出去。
漫无目的地疯跑,由于突然剧烈运动带来的剧痛席卷了他的呼吸道,但那样竟然让他觉得比较好过,因为那种疼痛夺走了他的注意力,稍微地,掩盖了他的心痛。
我们说心痛,那不是一种修辞。极度悲伤的时候,心脏是真的会痛的,从肋骨下端开始,整个胸腔都被捏紧了,喘不过气,只能小口小口地呼吸,生生忍着从心脏爆裂开的痛楚扩大到全身,让人忍不住想要躬**去,蜷成一团,来对抗那种痛楚。
刚才的画面充斥在他的脑海里,就像被强行刻进去一样挥不去赶不走。
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相衬,一样的高大俊美,就像一对璧人——
那一定是他们一起唱过的歌,一起吃过饭的地方。
久别重逢的恋人,在初恋的地方唱一首《风继续吹》,告诉对方“过去多少快乐记忆,何妨与你一起去追”,如果自己也是围观群众中的一个,大概会为他们鼓掌吧,说不定还会被感动哭。
甄雪骥比他高,比他好看。
比他拥有更多与林开的回忆,参与了更多林开的人生。
但是真正令他嫉妒又恐慌的是——
当甄雪骥出现的时候,他就已经是和林开并肩的姿态。
他是那么自信从容地伸出手,他从不曾像自己那样小心翼翼,有太多脚步要追逐。甚至,自己努力之前都要确认林开是愿意的,是允许的。他曾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,也曾一遍又一遍地向林开宣言,他们志同道合,互相需要,灵与肉,他们都是最相配的。
可现在,怎么看,都是心虚吧,因为没有底气而虚张声势。
因为太爱了,所以卑微,无论说了多少次“谁会比我们更合适”“谁会比我们更相配”,心底的最深处仍然觉得,那是天底下最好的人。自己遇见他,已经是最大的运气。
我为拥有你感到骄傲,可能这是我二十多年来最骄傲的事。
可是,对你来说呢?
在音乐烤吧的时候,他呆呆地坐在远处,看见甄雪骥唱着歌走向林开,林开也回望着甄雪骥。他不会看错的,他从林开的眼神里看出了怀念,甚至可能还有不舍。
可是,他陈还一,和甄雪骥完全不一样。
不知道跑了多久,也不知道想了多久。
陈还一觉得自己失去力气,慢慢地停了下来,身上的汗被风吹干,冷得他几乎想要发抖。
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,他发现自己迷路了。
想拿手机开导航,却没有摸到。
天天跟着林老师跑来跑去,身上连钱包都没有。
陈还一抱着膝盖蹲在地上,默默对自己道;真的被你蠢哭了啊陈还一。
蹲到脚都麻了,站不起来,只好直接坐在水泥地上。
天空下起小雨来。
此时林开正站在音乐烤吧门口。
海哥从门口出来,说:“要不进来吧,都下雨了。”
林开摇头,说:“他手机没带走,我怕他看不到我。”
海哥拿了把伞给他,揶揄道:“当年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痴情呢?说走就走了。今天这个什么样啊,比甄雪骥还好看?”
林开没答话。
“不是我多管闲事啊,”海哥道,“你真的就跟甄雪骥断了啊?你走之后,他真的一直一个人,这么多年同学会,一个个的都开始带家属了,只有他,每次都是一个人去。别人问起来,他都说等你回来。他那么好的条件,现在甄氏都在他手上了,还对你这么痴情不改的,你就没一点儿触动?”
林开道:“他除了投资五芙斋,还投资了你这音乐烤吧啊?”
海哥嗤笑,说:“你说的什么话啊,真跟你本科的时候一样欠揍,我就说句公道话,你爱听不听。他投资五芙斋是因为谁爱吃啊?”
林开道:“你还记得你刚开音乐烤吧的时候吧,天天晚上给自己当驻唱嘉宾,一水儿的小姑娘天天跑过来给你捧场,有个谁,是个什么系花吧,天天提着玫瑰花过来,你怎么就没点儿触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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